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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县(区)科工信局,各有关单位: 根据省科技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豫科企〔2022〕12号),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生产经营的法人企业。 二、申报时间 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各县(区)科工信局报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。 三、申报条件 (一)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其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开封市行政区域内。 (二)从事财税〔2017〕79号、财税〔2018〕44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,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。 (三)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%以上。 (四)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%以上。 (五)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%。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,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,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财税〔2017〕79号、财税〔2018〕44号文件规定范围内(见附件1)的外包服务和服务贸易业务,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。 四、申报程序 (一)企业注册和申报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,本着自愿原则,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(网址http://tas.innocom.gov.cn)上进行注册登记、申报填写。企业点击“申报认定备案入口”,进入“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—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”,新用户按要求注册个人账户,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注册企业,填写《企业注册登记表》并提交,由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审核并激活。注册成功的企业重新登录“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”按系统要求填写《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(复核)申请表》(见附件2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及按《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》(见附件3)上传相关佐证材料,证明材料必须与《申请表》所填内容对应,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、分类目录、页码,正反双面打印,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。企业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,制作成数据光盘,连同纸质申报材料(一式三份)一并报送至县(区)科工信局。 (二)各县(区)科工信局汇总、报送。 各县(区)科工信局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,应根据《管理办法》和本通知要求,对企业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,填报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》(附件4),并加盖公章。并将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》(一式一份),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,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377房间。 五、工作要求 (一)各县(区)科工信局要高度重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,建立和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机制,积极主动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,加大对申报企业的业务指导与培训,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。 (二)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,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。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发现并查实,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。各县(区)科工信局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,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,切实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,确保上报材料符合本通知要求。 六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:王钰淏 王玉国 联系方式:0371-25978383 办公地址:开封市八大街和安康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3楼377房间 工作信箱:kfkjjgxk@126.com |